今天是:2017年3月27日  星期一 
 2016-2017第二学期  第5周
2024年05月10日  星期五  (第11周)

教学运行

综合平台

首页>> 教学运行>> 考试管理 考试管理

关于组织临床医学专业进行临床综合考试和临床技能考试(OSCE)的通知

打印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5-15 08:45:45    阅读次数: 2508 次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提高临床课教学水平,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临床专业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进行了基础医学理论综合考试基础上,继续以考核模式改革为切入点,以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导向,在临床医学专业进行,为在医学类专业全面实施“三段式”毕业综合考试奠定基础。现将本学期临床综合考试和临床技能考试(OSCE)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试对象

2013级和2014级临床医学本科专业。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组织进行实习前临床理论综合考试及临床技能考试。

(二)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组织进行毕业后临床理论综合考试及临床技能考试(OSCE)。

实习前和毕业后临床理论综合考试考试内容均按照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进行设计;实习前和毕业后临床技能考试内容均按照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站点要求进行设计。具体考试形式和内容均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确定。

三、考试时间

(一)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组织进行实习前临床理论综合考试及临床技能考试务必于619日前完成。

(二)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组织进行毕业后临床理论综合考试及临床技能考试(OSCE)务必于623日前完成。

四、考试组织和要求

(一)“三段式”综合考试从2014级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全程实施。

(二)实习前临床理论综合考试考试和临床技能考试协调组织工作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毕业后临床理论综合考试考试和临床技能考试(OSCE)考试的协调组织工作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牵头负责,有关实习医院按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各环节教务工作。

(三)请第一临床医学院于2018520日前将考试工作安排意见、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教师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