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10日  星期六  (考试周)

关于报送微专业相关材料的通知

打印    信息来源:教务科    发布时间:2025-09-16 17:34:58    阅读次数: 714 次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和《河北北方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4〕25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展首批微专业招生培养工作。具体请见附件。

关于报送微专业相关材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