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2017年专科接本科教育招生简章及报名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通知,现将 2017年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3.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及护理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3.2017年河北北方学院专接本选拔专业及数额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专业类别 | 授予学位 | 教学地点 |
酒店管理 | 20 | 管理 | 管理学 | 西校区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管理 | 管理学 | 东校区 |
市场营销 | 30 | 管理 | 管理学 | 东校区 |
电子信息工程 | 20 | 理工 | 工学 | 东校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5 | 理工 | 工学 | 东校区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0 | 理工 | 工学 | 南校区 |
动物医学 | 20 | 农学 | 农学 | 南校区 |
园艺 | 20 | 农学 | 农学 | 南校区 |
英语 | 15 | 外语 | 文学 | 东校区 |
汉语言文学 | 20 | 文史 | 文学 | 东校区 |
历史学 | 30 | 文史 | 历史学 | 西校区 |
秘书学 | 15 | 文史 | 文学 | 东校区 |
思想政治教育 | 20 | 文史 | 法学 | 西校区 |
学前教育 | 40 | 文史 | 教育学 | 西校区 |
应用心理学(文史) | 30 | 文史 | 教育学 | 西校区 |
护理学 | 90 | 医学 | 理学 | 长青路校区 |
临床医学 | 90 | 医学 | 医学 | 西校区 |
药学 | 50 | 医学 | 理学 | 西校区 |
医学检验技术 | 150 | 医学 | 理学 | 西校区 |
针灸推拿学 | 20 | 医学 | 医学 | 西校区 |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7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2016年12月12日9时至12月16日17时,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hee.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完成初次报名;4月6日9时至4月8日17时,待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请考生按照以上两个报名阶段的时限要求完成志愿填报,各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未按要求和步骤进行报名的考生,不再进行补报。
三、现场确认及缴费
1.现场确认及缴费
12月20日请各学院(系)到学校教务处办公室领取《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12月20-23日,各学院(系)组织报名学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同时缴纳考试费用,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12月23日以学院(系)为单位到银行缴纳考试费用并到财务处开取收据,同时把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报名登记表》一份和《诚信承诺书》交到教务处。《报名登记表》加盖教务处公章后由学院装入学生档案,《考生诚信承诺书》由教务处留存一年。
2.指纹采集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考生现场确认时由生源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指纹采集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进行指纹身份验证。指纹采集工作须以班级为单位,在班级辅导员监督下,由学校指定专人完成。班级辅导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共同对指纹采集结果负责。各学院(系)请根据报名及学生课程安排情况做好指纹采集安排提前报教务处,于12月26日-29日期间,由辅导员带队集中统一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核验学生身份并签字确认后采集指纹。采集指纹时学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并上交《报名登记表》1份。
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内容
专接本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艺术、体育、外语九类。文史、医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一)、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二)、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外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其中,外语、高等数学或政治各10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按卷面成绩以10分制折算计入专接本考试总成绩(即计入专接本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成绩=考生卷面成绩÷40×10)。
专业课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00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40分。外语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
从2017年专接本考试开始,专业课考试不再指定考试书目,考生可登陆专接本报名网站下载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说明。
2.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将默认为申请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10分)的60%(即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的90%(即9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折算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3.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11日上午,实行一次发卷,外语、数学(政治)科目一次收卷,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单独收卷。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9:00至11:35;艺术、体育、外语类专业9:00至10:35。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免考考生可提前半小时离场。
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下午14:30至17:00,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项测试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4.考试地点
2017年专接本考试采取集中考点的办法,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均在指定考点进行,考生应按照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5.成绩公布
4月6日公布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5〕3号)有关要求,2017年专接本考试继续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有关事项如下:
1.报名条件
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且退役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6年度退役士兵;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17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2.报名办法
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且退役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6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17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均可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且退役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6年度退役士兵直接到省教育厅学生处报名。
3.报名时间及材料
退役士兵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2月16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专科生源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由负责报名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上报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退役士兵报名相关材料和数据库文件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4.现场确认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要在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河北省专接本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在生源院校报名的考生应在学校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签写《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在省教育厅报名的毕业于省外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由省教育厅指定院校进行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及缴费工作。
5.其他事项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在生源学校或省教育厅完成首次报名后,相关信息将导入报名系统,有关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六、录取
按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类或专业划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接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接本入学资格。入选学生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我校向入选学生原就读学校寄发《入选通知书》。
七、入学及毕业
入选学生报到后,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纳入我校本科学籍管理。入选学生本科教育就读期间,达到毕业标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相应学位。毕业证书填写,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02〕16号文件精神,执行新的全国统一的毕(结)业证管理制度,专业、层次填写为“在我校专科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时间填写按接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注:河北省2017年专接本招生计划请从河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河北省2017年公共课、专业课考试说明请从专接本报名网站下载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