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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打印    信息来源:1    发布时间:2015-05-25 14:49:18    阅读次数: 3277 次

 

各学院(系、教学部):

    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安排及《河北北方学院培养方案管理规定》要求,现布置核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下达表及录入教学计划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内容

    1.核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预下达表。

    2.录入审核:录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并安排教学任务。

    二、要求

    1.核对本、专科专业年级所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学期开设课程情况。

    2.为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录入,不能随意更改或遗漏。因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教学计划的,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整手续。开课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录入信息。

    3.审核程序:学院录入教学计划并核对无误后,从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中导出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任务、教学计划执行等表,核对无误后打印存档。

    三、时间

    执行计划录入:5月25日-5月31日(可同时进行教学任务安排);

    教学任务安排:6月1日-6月7日。

    四、注意事项

    1.执行教学任务中的周课时、起止周要与理论、实验学时相统一,且数字输入均用英文半角。如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总学时126,理论课时90,实验课时36,周课时表示5.0-2.0,起止周为01-18;开课部门要填写正确,否则在执行任务中增加教师时找不到该条信息;公共必修课如英语Ⅰ(Ⅱ)、大学英语Ⅰ(Ⅱ、Ⅲ、Ⅳ)、体育Ⅰ(Ⅱ)、大学体育Ⅰ(Ⅱ、Ⅲ、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录入的信息要统一,便于合班排课,录入时可与开课部门(如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沟通。专科课程代码第3位是3,本科课程代码第3位是2。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必须核对正确。

    2.教学任务安排完成后,通知有教学任务的教师上网查看自己承担的课程、班级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部门联系。

    3.录入、审核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教学科联系(4029161)。

 

                               教务处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