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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

打印    信息来源:1    发布时间:2017-05-24 09:24:27    阅读次数: 3428 次

河北北方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实验教学体系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研制与开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      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能有效体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对于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要求

1.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是在学生经过一个阶段的学习后,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它主要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以及查阅资料的能力。

2.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是结合课程教学或独立于课程教学而进行的一种探索性实验,它不但要求学生综合多学科知识和多种实验原理来设计实验方案,还要求学生能运用已有知识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它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三、      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围

凡有实验的课程都要创造条件逐步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并不断提高其比例。各教学单位(各专业)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应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一门课程所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应不少于1项。

四、      实施程序及有关规定

1.首先由任课教师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在遵循本门课程或本专业教学规范的前提下,按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内涵,经过充分论证,选定切实可行的实验设计方案,提出实验题目和目的要求,主要训练内容及方法,并根据现有仪器设备、师资、场地、时间、所需经费等情况提出具体实施办法,报学院审核。

2.各学院对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方案,进行认真讨论、审核,审核合格的填写“河北北方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于每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理科。

3.教务处对各学院填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汇总,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立项。

4.正式实施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应备齐相应的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及对学生实验报告的要求等材料。

5.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可在培养方案规定的计划实验总学时数不变的前提下,压缩原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学时进行开设。

6.如计划内实验学时确实无法调整,也可以保持原有实验学时不变,将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作为实验室开放项目,供学生选做。

7.实验室对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开设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对学生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报告要进行认真批改,并做好材料存档。

8.所有的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都应有总结报告,写出实验情况小结与效果分析,说明学生的参与情况、学时数及实验创新点。以实验室为单位,将总结材料由所在学院加盖公章后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9.教务处和学校督导组将对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      配套措施

1.指导综合性、设计性实验1课时按1.5学时计算工作量。

2.学校对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3.对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施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可申请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