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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

打印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7-11-29 15:11:21    阅读次数: 3149 次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结课和考试时间

1.课程结课时间: 2017年12月31日前。

2.考查课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5~31日随堂进行

3.考试课考试时间: 2018年1月2~14进行。

4全校统一考试时间段为每天上午7:50~9:50或10:10~12:10;下午14:00~16:00或16:10~18:10。

5.考试课排考通过正方系统进行,教务处负责协调,公共课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其他课程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

二、课程考核及组卷要求

课程(含考查课)考核及组卷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6〕77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考场及监考教师安排

1. 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考试考场所用教室安排。要充分利用现有教室,合理布置考场,要做到单人单桌,随机发放考场座位号。

2. 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安排好各考场监考人员,每小班必须保证2名以上监考教师,若本教学单位所有人员已调用仍不足者由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调补。

3. 要搞好考场内的环境卫生,保持考场清洁。

四、加强考试监督、指导工作

为加强考风建设,各教学单位必须对考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学校、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督导检查工作。

1.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鸿儒

副组长:牛春雨、任亮

成  员:孙洪生、岳建一、刘文根、任喜雨、李  旺

校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全校考试工作,检查全校考试组织实施情况,并在考试期间巡视考场,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总结等。

2.学生考试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并组织实施,并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教学单位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其成员进行考场巡视,监督和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

3.教学单位要在考试前做好宣传教育和准备工作。

五、阅卷

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应立即组织阅卷,采取集中流水作业形式进行(含考查课),阅卷老师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科学,防止宽严过度,保证阅卷评分的客观公正。

六、补缓考组织实施

课程补缓考工作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在下学期开学后2周内完成,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在期末考试前将缓考学生名单、缓考审批表报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并协调公共课考试教室,通知应考学生准时参考。全校公共英语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1日上午;思想政治课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1日下午,具体考试时间由开课教学单位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由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七、考试材料上报时间

教学单位12月22日前将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具体考试安排(各一份)教务处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512913568@qq.com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考试总结,并报教务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