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预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结合学校近期工作部署,现就调整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制(修)订教学大纲工作进行安排,教学单位根据时间节点安排好相关工作,准时报送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整优化2013版和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家反馈意见,有需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由二级学院院长牵头,主管副院长负责,组织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形成最终稿,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报送材料:修订意见、专家论证材料、人才培养方案终版,以上材料均需院长签字盖章,学院自留备份存档。
报送时间:2018年05月31日前。
二、制(修)订2013版和2017版教学大纲
(一)制(修)订2013版大纲
严格按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学时、学分等基本信息制(修)订,模板参照2008版教学大纲。
(二)制(修)订2017版大纲
1.按《关于制(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要求编写,格式要严格按模板要求设置。
2.报送材料
按4月22日通知要求报送,附后。
3.报送时间
2018年05月20日前。
三、新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社会工作》《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学校相关要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上报教务处。培养方案制订过程如考察、讨论、反馈意见、专家论证等相关材料,学院签字盖章后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一并交教务处存档。
教务处
2018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