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学士学位论文试检工作
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2017年,依托“河北省学位论文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论文管理平台”),我办完成了对2016/2017学年度全省学士学位论文的试检工作,对在试检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已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通报。各院校上传的毕业论文也已归档并纳入了比对数据库。为继续做好2017/2018学年度的学士学位论文试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管理平台”的正常运行是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基础,为加强对“论文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确保论文上传与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论文管理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以保障相关数据的及时准确更新。如具体负责人有工作变动,应及时与我办联系。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大家的工作量,目前已有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的部分高校要尽早与软件开发单位取得联系,尽快实现与全省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对接;还没有使用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的其他高校,要积极主动与我办联系,免费拓展相关功能,尽早实现相关数据的快速上传与有效对接。
三、上传到“论文管理平台”的数据要求:
本次要求上传的论文范围是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期间所有本科毕业生(含普通、三本、成人和自学考试)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作品阐述/创作报告。其中,作品阐述的格式可能会与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说明书等不一致,今年我们暂不做统一要求,我们将根据本年度大家上传的情况,从检测技术及格式分析上形成规范性的作品阐述类检测要求,等下次再做格式要求。
四、抽检工作安排
数据上传工作结束后,我办将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然后分三步完成今年的学士学位论文试检工作:
1、对上传的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2、依据检测报告,制定抽检实施办法,并确定参加抽检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作品阐述/创作报告。
3、组成专家组,完成对参加抽检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作品阐述/创作报告进行审阅,对论文的质量提出书面评价意见。最终确定是否属“存在问题论文”。
五、抽检结果的处理
学位论文质量高低是本科毕业生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重要体现。为充分发挥好论文抽检工作对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跟踪监督作用,今后我办将参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相关要求,形成常态机制,待“论文管理平台”完善成熟后,将抽检的结果纳入教学质量评估及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重要监测参考指标。
为保障今年论文抽检工作的顺利推进,请各单位于4月25前,将本单位各类学位论文管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上报至省政府学位办,联系人:张瑜;电话(传真):0311-6600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