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转发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冀教语[2018]3号),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详见附件1),围绕大赛主题“弘扬先进文化,共谱华夏新篇”,加强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比赛。参赛学生须在6月2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指定邮箱,各教学单位于6月29日前将学生参赛纸质和电子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
附件:
1.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2. 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
附件2: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docx
教务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