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转发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举办 “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详见附件1、2),加强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比赛。
附件:
1.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 《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5月30日
各教学单位:
现转发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举办 “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详见附件1、2),加强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比赛。
附件:
1.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 《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