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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教师进修及培训计划的通知

打印    信息来源:JS    发布时间:2018-06-19 10:26:51    阅读次数: 2996 次


 

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河北北方学院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需要及本单位师资情况,在保证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制订并报送本单位2018-2019学年教师进修及培训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内进修计划

(一)进修条件

1. 我校在职的中青年教师。原则上赴国内重点高校进行课程进修。

2. 未受到过学校资助进修的人员优先选派,两次进修原则上应间隔3年以上。

(二)相关说明

1.计划进修时间为2018-2019学年,拟安排总人数不超过30人。

2.申请进修的教师需获得教研室及所在学院(系、部)同意,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并填写《河北北方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一式二份。

3.学校承担进修费用,最高限额为1万元。不足1万元的按实际费用报销,超支部分由教师所在单位协助解决。

4.进修人员在外不得私自改变进修计划。

5. 未列入单位进修计划的进修人员,费用自理。

6.教师进修期间待遇与在岗教师相同,教学工作量视同完成最低要求工作量。

7. 近三学年未安排教师进修计划的学院,本学年应至少报送1个进修计划,学校将视情况优先安排。

8.  7月1日前,以学院(系、部)为单位将签署意见的《河北北方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及本单位教师进修名单汇总表(按优先顺序排序)报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并将电子版发送至349388861@qq.com。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审核各单位进修名单后,将建议派出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二、培训计划

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第十一章“教师进修”及《河北北方学院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针对全体教师制定本单位培训学习计划并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请依据上述文件制定本单位2018-2019学年教师培训计划(包括导师制)并与教师进修计划同时上报

附:1. 河北北方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

2.  2017-2018年度教师进修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19日

   

教师进修汇总表.xlsx

教师进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