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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成绩录入的通知

打印    信息来源:1    发布时间:2019-01-03 14:33:14    阅读次数: 8824 次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对本学期成绩录入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全校统一成绩录入时间段为:201912日—2019131日。

二、成绩录入要求

120181229日起,课程所属学院(系、部)通知本部门教师登录正方教务管理平台核对本人名下教学任务,如有多余、缺少情况及时联系本学院(系、部)教学管理部门及时修改;学生所在学院(系、部)通知本学院(系、部)所有学生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课程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系、部)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学生所在学院(系、部)学籍管理人员通知有学籍异动情况学生核对本人异动后班级、专业信息、课程安排等情况,保证学籍异动学生的教学任务安排准确无误,如发现问题学院(系、部)及时解决,或反馈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及时进行处理。

2.各学院(系、部)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准确、及时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后及时保存,认真核准后方可提交。

3. 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印发<河北北方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字[2017]208号文件(以下简称208号文件)规定,教师出现不在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漏登成绩、错登成绩等情况,均属于教学事故,需按照文件要求由各学院(系、部)启动教学事故认定程序。待教学事故上报处理完成并将《河北北方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意见表》逐级审批完成,在教务处、人事处进行备案后,教师方可填写《河北北方学院补录成绩申请表》、《河北北方学院成绩变更审批表》,按程序逐级完成审批后方可进行成绩的补录、变更。

4.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于2019129日将全校所有未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情况在教学管理群公布提醒,届时各学院(系、部)教学科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务必关注通知的发布,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教师务必于13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因本学期期末阅卷任务量大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成绩录入的情况请各学院(系、部)提前报备,学籍管理科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处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入且无情况报备的,按照本通知成绩录入要求第3条处理。

5.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录入不再组织各学院(系、部)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后台进行维护。因教师个人或学院(系、部)原因出现的成绩录入问题,由学院(系、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研究处理。

6.学生重修成绩由课程所在学院(系、部)统一汇总,填写重修成绩录入汇总表,于开学后2周内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组织各教学单位统一录入。

三、注意事项

1. 此项工作涉及全校所有承担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须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此项工作的通知、组织、监督、处理等各环节按时、顺利完成,做到分工明确、通知到人、责任到人。

2.各学院(系、部)的全体教师和负责此项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各种具体问题,对发现问题的处理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