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查实,2018年12月期间,外国语学院任课教师冯建利没有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未履行有关调、停课手续,擅自缺课一周。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208号)第五条之规定,经外国语学院并报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工作委员会认定,冯建利同志的行为为严重教学事故。
经2019年1月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冯建利同志严重警告处分,扣发一个月奖励绩效,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一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希望各有关部门、各学院(系、部)认真落实学校有关教学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大力规范教学行为和教学秩序。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端正教学态度,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教学秩序,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