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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价工作的通知

打印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5-24 15:14:03    阅读次数: 5143 次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水平,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校字〔2017〕20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并通过正方管理系统统一实施。为确保评教工作顺利开展,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

各教学单位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开展,要求学生要公平、公正地对本学期每位任课教师予以客观评价。同时,引导本单位教师客观对待评教结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二、评价范围

(一)参加评教的学生: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达16学时(不含重复授课学时)以上的在职专(兼)职授课教师。

三、评价时间

2019年6月10日-6月30日

四、评价要求

(一)评价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评价采用分散、自主评价方式,由学生在评价时间范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网络评教工作,学生应对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

(二)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精神,排除一切干扰,以积极、认真、客观、公正的态度参与评教工作,对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系统设定的功能和我校实际情况,如在要求时间范围内未进行网络评教或评价结果无效的同学,将无法在网络查询期末考试成绩。

(三)教务处将对评教过程组织随机抽查,并结合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意见和其他反映进行复查,发现老师或学生徇私舞弊的,一经核实,学校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本学期本单位所属教师(包括兼职教师)所承担教学任务情况,务必于2019年6月9日前登录河北北方学院教学管理系统,登录后,点击“师资管理”,选择“教师信息维护”,详细核对教师信息,点击“教学计划管理”,选择“教学任务维护”,再选择“执行教学任务”进行设置。

(二)学生评价方法:登陆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in.hebeinu.edu.cn,输入用户名、密码(与网络查询成绩的相同),进入河北方学院WEB服务器管理子系统,点击“信息维护”,在“学生教学评价”栏选择评价课程的类型(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出现应评价的课程名称(评价时请仔细阅读评价注意事项)→选择某一门课程(每门课程评价指标一共有10项,逐个评分完成评价)→点击保存,即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如一门课程有多位教师授课,请逐一评价后再点击保存)→再选择另一门课程,重复上述操作步骤→完成所有课程评价,点击提交。注意在教学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所有应评课程必须一次全部评完才能提交,否则评价数据无效,每个学生对同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只有一次评价机会。

(三)各教学单位务必要通知每位学生,及时、认真地对本学期任课教师进行客观地评价,确保评价率。对于本学期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其他评价与建议”栏注明“该教师未承担本班教学任务”,同时鼓励学生填写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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