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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

打印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1-02 08:21:36    阅读次数: 3372 次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结课及考试时间

 1.课程结课时间: 2019年12月29日前,2020年1月5日前(2019级),2019年12月8日前(通识选修网络课程)。

2.考查课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9日,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2019级)随堂进行,通识选修网络课程为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29日

3.考试课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2进行。

4全校统一考试时间段为每天上午7:50-9:50或10:10-12:10;下午14:00-16:00或16:10-18:10。

二、课程考核及组卷要求

课程(含考查课)考核及组卷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校字〔2019〕42号)有关要求执行。医学类专业课程统一使用人民卫生出版社的中国医学教育题库进行组卷。

三、考场及监考教师安排

1.考试课程的排考工作通过正方系统进行,教务处负责协调,公共课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其他课程由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

2.计算机辅助考试课程(公共课和部分专业课)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系统安装、维护和调试,课程学院负责监考和入场组织工作。同时,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做好应急预案。

3.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考试考场所用教室安排。要充分利用现有教室,合理布置考场,要做到单人单桌,随机发放考场座位号。

4.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安排好各考场监考人员,每小班必须保证2名以上监考教师,若本教学单位所有人员已调用仍不足者由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调补。

5.要搞好考场内的环境卫生,保持考场清洁。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风建设,各教学单位必须对考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学校、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督导检查工作。

1.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鸿儒

副组长:孙洪生、边宏广

成  员:张国徽、刘文根、任喜雨、李旺、谭洪华、黄谦

学校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全校考试工作,检查全校考试组织实施情况,并在考试期间巡视考场,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总结等。

2.学生考试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并组织实施,并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教学单位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其成员进行考场巡视,监督和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

3.教学单位要在考试前做好宣传教育和准备工作 

五、阅卷

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应立即组织阅卷,采取集中流水作业形式进行(含考查课),阅卷老师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科学,防止宽严过度,保证阅卷评分的客观公正。

六、补、缓考组织实施

课程补、缓考工作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在下学期开学后2周内完成,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在期末考试前将缓考学生名单、缓考审批表报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并协调公共课考试教室,通知应考学生准时参考。全校公共英语考试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上午;思想政治课考试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下午,具体考试时间由开课教学单位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由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七、考试材料上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12月12日前将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具体考试安排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教务处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bfxy_jwk@163.com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报教务处


校办字2019-40号河北北方学院关于2019-2020年度期末考试工作的考试安排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