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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

打印    信息来源:教务科    发布时间:2020-07-12 15:16:50    阅读次数: 3631 次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线上教学实际情况,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结课及考试时间

1.课程结课时间:2020年6月28日前,2020年6月7日前(通识选修网络课程)。

2.考查课考试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8日随堂进行,通识选修网络课程为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28日

3.考试课考试时间: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2进行。

4全校统一考试时间段为每天上午7:50-9:50或10:10-12:10;下午14:00-16:00或16:10-18:10。可根据课程特点,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段范围内灵活调整考试时长。

二、考核方式

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均采取线上考核方式进行。任课老师可根据课程要求和课程特点,并结合课堂实际情况及在线教学实际个性化设计考核内容。

如课程确实无法采用线上考试,可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延迟到下学期考试。

三、考核平台

为方便组织和监管,本学期课程考核线上平台推荐使用为学习通或雨课堂进行。教务处届时会组织考试平台使用培训工作,教师务必参加培训,选择合适的平台进行考试。

四、课程考核及组卷要求

课程(含考查课)考核及组卷原则上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校字〔2019〕42号)有关要求执行。命题和教务具体工作由专业和课程负责人协商完成。

因本学期课程全部实施线上教学,故课程考核要适当加大过程性评价比例(50~70%),具体占比由课程组根据教学实际灵活掌握。

五、考场及监考教师安排

1.考试课程的排考工作通过正方系统进行,由各教学单位根据线上考核需要自主安排,教务处负责协调。公共课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其他课程由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

2.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安排线上考核监考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监考老师负责线上监考,协调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风建设,各教学单位必须对考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学校、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督导检查工作。

1.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鸿儒

副组长:孙洪生、边宏广

成  员:张国徽、刘文根、任喜雨、李旺、谭洪华、黄谦

学校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全校考试工作,检查全校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总结等。

2.学生考试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并组织实施,并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教学单位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

3.教学单位要在考试前做好线上考试宣传教育和考务准备工作。做好考前线上考试模拟工作,确保教师熟悉考试平台组卷、考试设置、试卷定时发布、监考功能以及考试中出现异常问题的技术处理;让学生熟悉考试平台,并注意考试平台的考试规则,遵守考试纪律,顺利完成期末考试工作。

七、阅卷

线上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应立即组织阅卷,阅卷老师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科学,防止宽严过度,保证阅卷评分的客观公正。

八、补、缓考组织实施

课程补、缓考工作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在下学期开学后2周内完成,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在期末考试前将缓考学生名单、缓考审批表报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并协调公共课考试教室,通知应考学生准时参考。全校公共英语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上午;思想政治课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下午,具体考试时间由开课教学单位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由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九、考试材料上报时间

教学单位于2020年6月8日前将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具体考试安排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bfxy_jwk@163.com。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