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7年3月27日  星期一 
 2016-2017第二学期  第5周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第5周)

语言文字

综合平台

首页>> 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双推月”活动的通知

打印    信息来源:语言文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28 18:04:46    阅读次数: 832 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8〕3号)精神,根据《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语〔2018〕4号)文件要求,提高我校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利用第21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双推月”活动的机会,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正确使用祖国规范语言文字,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提高广大师生应用语言文字水平的能力,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全校师生树立科学的语言观,在全校范围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和谐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同时,9月为我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简称“双推月”)。

三、活动主题

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四、组织领导

本次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负责指导、协调全校的宣传活动,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特点,组织好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将推普周、“双推月”活动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本届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安排

1.围绕“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校园内悬挂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相关横幅,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利用校报、校园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2.教务处组织全日制本专科2021年以前毕业、普通话水平等级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预计2021年毕业学生必须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并在十一月中、下旬安排组织正式测试。

3.为更好地迎接审核评估,全校范围内大力推行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加强师生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4.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新生报到、开学典礼、军训、教师节等进行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教育,开展普通话朗诵、

演讲、辩论、演唱等活动。

5.学生处、团委及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社会宣传活动。

六、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动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实效。

2.围绕活动主题,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对本次活动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绿色发展,节俭举办各项活动。同时,在活动中要做好资料的保留、收集和整理,并及时上报、归档。

3.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0月1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教务处。

 

                                                                               河北北方学院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