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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双推月”活动的通知

打印    信息来源:语言文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04 18:15:43    阅读次数: 888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9〕3号)精神,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语〔2019〕4号)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提高我校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纵深发展,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举办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加师生文化自信,构建和谐校园语言文字环境。

二、活动主题

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三、活动时间

9月16日至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同时,9月为我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简称“双推月”)。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负责指导、协调全校的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积极筹划,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同时,要将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本届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组织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紧密围绕“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内悬挂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相关横幅,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同时,利用校园网、校报、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各教学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并结合新生报到、开学典礼、军训等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立德树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积极举办经典诵读、书写、演讲、辩论、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语言文化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师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应用能力。

(三)在推普周期间,委托文学院在各校区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知识普及、水平等级测试等内容的宣传和咨询活动。

(四)为弘扬民族精神,传承经典文化,激发我校师生学习古诗词的热情,面向全校师生继续开展校园诗词大赛活动。

(五)学生处、团委及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社会宣传活动。

(六)为更好地迎接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文件要求,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自觉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

(七)教务处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预计2022年毕业学生必须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并在十一月下旬安排组织正式测试。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绿色节俭地举办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效果。同时,在活动中要做好资料的保留、收集、整理。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资料一并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