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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双推月”活动的通知

打印    信息来源:语言文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29 18:29:46    阅读次数: 1563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精神,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语〔2020〕3号)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增强我校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纵深发展,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加师生文化自信,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构建和谐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同时通过举办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主题

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20日为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同时,9月为我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简称“双推月”)。

四、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负责指导、协调全校的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特点,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宣传手段、活动形式等方面的创新。积极筹划、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同时,要将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本届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组织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紧密围绕“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内悬挂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相关横幅,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同时,利用校园网、校报、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校营造推广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二)各教学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并结合新生报到、开学典礼等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立德树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积极举办经典诵读、书写、演讲、辩论、写作、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语言文化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师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应用能力,充分展现语言文字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在推普周期间,委托文学院在各校区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知识普及、水平等级测试等内容的宣传和咨询活动。

(四)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发我校师生学习古诗词的热情,继续继续面向全校师生继续开展校园诗词大赛活动。

(五)学生处、团委及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社会宣传活动。

(六)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教育活动。以本届推普周为契机,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全校师生的普通话提升工作,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自觉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

(七)教务处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并在十一月下旬安排组织正式测试。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提高推普实效。同时,在活动中要做好资料的保留、收集、整理。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并于9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资料一并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