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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打印    信息来源:语言文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29 18:48:29    阅读次数: 1169 次

各教学单位:

    现转发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冀教语〔2021〕2号),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围绕大赛主题“颂党史百年风华,承运河千年文化,奏民族时代强音”,加强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

请各单位于7月18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将学生参赛电子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电子材料包括:①参赛作品视频(名称与文件夹名称相同);②200字以内作品介绍;③作品完整文本;④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附件: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