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确保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做好教学过程化管理,切实完善教学质量改进长效机制,学校决定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2023年“教学质量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聚焦课程抓规范,提升质量谱新篇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对标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各教学单位要对标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全面检视本科教学及管理各环节,认真开展对培养目标、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梳理与检查。
(二)聚焦课程建设提质
课程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加强课程建设是本次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重点工作,要围绕课程目标是否支撑毕业要求、课程大纲是否适应职业需要、教学内容是否具有专业特色、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是否支持课程目标达成等方面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省自评自建。
(三)加强课堂教学督查
全面开展课堂教学各环节检查,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授课质量情况,包括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材使用、指导学生实验、作业布置和课后辅导等情况,确保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投入和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四)加强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督导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将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紧密融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会将进行专项督导工作,保障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成果。
(五)规范教学档案管理
为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各教学单位要集中、全面对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程试卷及成绩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基本档案进行自查和整改。
(六)开展实践教学检查
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督导教学基地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校内实训平台项目建设和利用、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学校将对校内实训平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七)组织教学观摩活动
为充分发挥各级教学名师、教学标兵、骨干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等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学经验的交流,为全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提供学习观摩的平台,在“教学质量月”活动期间各教学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至少2次课程教学观摩或教学研讨活动,组织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参加学习观摩并进行专题研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提倡教学单位之间联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或组织教师到其他教学单位观摩学习交流。
(八)召开师生座谈会
11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征集并梳理学生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11月30日前,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学生教学信息员问卷等形式,广泛征集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的意见和建议。
四、活动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质量月”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按照严格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标实施专业与课程建设、规范开展日常教学活动的要求,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开展工作。于10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教务处。
(二)各教学单位要系统全面梳理“教学质量月”工作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使本单位师生周知。于12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