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加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学校于5月14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各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组织评审,拟立项建设“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等5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并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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