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7〕163号)、《河北北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0〕168号)的规定,现将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条件和要求
严格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0〕168号)文件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办理,各教学单位务必将转专业相关要求通知到本单位所属2024 级本科学生,并做好学生的咨询解释工作。特别注意文件中对于平均成绩计算方法的要求。
二、发布各转入专业可接收名额
各教学单位拟定的可接收转入学生名额计划,经2024年12月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向全校公布(见附件1)。
三、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审核
有转专业意向、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学生所在单位对学生转专业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医药院系转专业情况由医学部统筹。审核结果和相关材料(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2月28 日下午5点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转入学院考核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汇总复审后,将复审合格的学生材料交转入教学单位。转入教学单位可视情况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考核,并留存相关考核过程材料,将考核形式、结果和《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等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于2025 年3月7日下午5点前报教务处。
五、校长办公会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汇总转专业最终学生名单,经公示及校长办公会通过后,由教务处通知相关教学单位领取转专业审批表存档,获批转专业学生履行校内手续后进入新专业学习,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0〕168号)规定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各环节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各教学单位应做好对转专业工作的解释和说明,提醒学生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的认识。转专业程序履行完成后,不得提出撤销申请。
学生转专业后,原已取得成绩、学分、绩点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无需重修或者办理免修,直接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未修读的转入专业已经开设课程,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年内完成补修,取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教务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