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0〕168号)文件的规定,现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5年转专业学生汇总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周老师 靳老师 电话:4029160
附件:2025年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