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及时发现和改进教学管理、运行和质量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推动教学活动有序开展,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校决定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2021年“教学质量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对标转型促发展,“五育并举”抓质量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课堂教学督查
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授课质量情况,包括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材使用、指导学生实验、作业布置和课后辅导等情况,确保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投入和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检查教学文档
为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各教学单位要集中、全面对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程试卷及成绩评定、学生毕业论文等教学基本档案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三)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为充分发挥各级教学名师、教学标兵、骨干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等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学经验的交流,为全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提供学习观摩的平台,在“教学质量月”活动期间各教学单位要至少开展2次优质课程教学观摩活动,组织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参加学习观摩并进行专题研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提倡教学单位之间联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或组织教师到其他教学单位观摩学习交流。
(四)开展实践教学检查
为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督导教学基地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持续做好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化建设工作,调查了解实践教学基地和行业对于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分批分组对重点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检查、督导和调研工作(视疫情发展情况,可采用线上方式)。
(五)加强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督导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将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紧密融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教务处及校督导委员会将进行专项督导工作,保障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成果。
(六)召开师生座谈会
11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征集并梳理学生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11月30日前,学校将分校区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广泛征集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的意见和建议。
四、活动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质量月”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按照推进转型发展、严格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标实施专业与课程建设、规范开展日常教学活动的要求,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要系统全面梳理教学质量月工作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使本单位师生周知。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