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河北北方学院关于课程缓考(补考)、重修(补修)的补充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具体请见附件。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补修)相关事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