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和《河北北方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4〕25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展首批微专业招生培养工作。具体请见附件。
关于报送微专业相关材料的通知.pdf